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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介绍

广西冠鸿律师事务所是经广西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合伙律师事务所,本所位于全区金融机构云集的东盟商务区,交通便利。本所有律师19名,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及其他工作人员21人,目前法律服务队伍正不断壮大中。2021年12月,经过激烈竞争,广西冠鸿律师事务所成功入围广西区高院企业破产案件二级管理人资格。



(办公环境)


广西冠鸿律师事务所成员是由国有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前员工、前法官、前政府官员、前大型国企领导等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组成。有多名律师曾在南宁、北海、河池、百色等地中级法院、基层法院审判岗位工作多年;多名律师曾在监狱局、司法局、政府部门工作多年的;多名律师曾在中央及地方金融机构担任中高层领导职务的律师,熟悉政府、大型国企、司法部门的业务,与各级司法部门保持长期良好沟通。

广西冠鸿律师事务所秉承“以实力赢得信赖、以实干赢得支持、以实绩赢得客户、以实诚赢得朋友”的执业理念,为社会各界打造一支充满活力和具专业精神的法律团队。目前主要业务涉及银行金融、公司、房地产、民商合同等类型案件。同时,积极开拓各类非诉讼业务,如金融不良资产处置收购及代理、商业信用调查、商务谈判、企业改制重组、债权收购等。

事务所组建以来,本所共办理民事案件数千起,涉及案件包括银行金融贷款纠纷案件、民间借贷案件、公司收购纠纷案件、建设工程纠纷、房地产合作开发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等等,涉标的金额数十亿,受托案件很多来自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下称“长城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下称“华融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下称“东方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下称“华融公司”)、柳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下称“柳中小公司”)、广西广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投资管”)广西金融投资集团公司(下称“广西金投集团”)所属广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下称“广西中小公司”)和南宁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下称“金通小贷”)、广西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广西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邦信小额贷款公司(下称“邦信小贷公司”)、北部湾银行、广发银行南宁分行、南宁市威宁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公司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直属分公司等大型金融机构和企业。

我所系全区为数不多的入围广西区内主要国有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律师备选库的金融专业律师事务,长期承接各家资产管理的不良资产处置等法律业务。近几年我所律师先后担任过27家公司企业法律顾问,分别有:长城公司、南宁市武鸣漓江村镇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中国通信服务广西分公司物流公司和广西电信培训中心、中铝广西梧州稀土开发有限公司、中铝广西岑溪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

我所长期承接各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处置等法律业务,比如:承办长城公司对48家企业债务重组的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业务,涉标的金额高达13亿元;承办邦信小贷公司对146户债务人的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业务,涉标的金额高达1.8亿元;承办东方公司对214户债务人的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业务,涉标的金额高达30亿元;承办华融公司拟收购信用社资产的40户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承接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5户债权,涉及债权金额近25亿元;近年来,为资产管理公司提供的诉讼及非诉讼业务涉及的标的金额60多亿元。

2019年起我所入选长城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常驻该公司提供法律服务,每月均承担该公司相关资产项目拟收购和处置的尽职调查和法律意见的出具。

我所特色业务服务涵盖金融不良资产收购、处置、拍卖等方面。本所与广西纳鸿资产管理公司、广西天鸿拍卖有限公司等业内资产管理处置和中介机构长期合作,注重综合业务合作,在各自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规范指导,通过资源整合、互相支持、深度合作的综合特色更好服务金融不良资产管理和服务。又与以不良资产处置为主业的上市公司吉艾科技开展全面战略合作,未来将作为该公司在广西地区不良资产处置业务的服务商。

在往后的服务当中,本所将持续全力打造冠鸿所律师的特色品牌,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执业宗旨,坚持“以实力赢得信赖、以实干赢得支持、以实绩赢得客户、以实诚赢得朋友”的执业理念,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共同为优化广西的营商环境,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进程,贡献属于自己的一份力量!






微信公众号:广西冠鸿律师事务所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领峰B座19楼

电话:0771-5587588